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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公告 | 案號:TYC114-12 | 桃園市歷史建築憲光二村第2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| 公開招標 公告

採購類別:工程類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| 招標方式:公開招標 | 決標方式: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| 政府採購公告資料來源為台灣公共工程委員會

公開招標 公告

  

2025-04-10T00:00:00.000Z by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

機關資料

  

機關代碼

3.80.33

機關名稱

桃園市政府文化局  

單位名稱

文化設施科

機關地址

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21號

聯絡人

曾先生

聯絡電話

(03) 3322592 #8812

傳真號碼

(03) 3331923

電子郵件

10047518@mail.tycg.gov.tw

採購資料

標案案號

會員專用  

標案名稱

桃園市歷史建築憲光二村第2期修復及再利用工程  

標的分類

工程類 — 5129 —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

採購金額級距

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

預算金額

76035000  

預算金額是否公開

招標資料

招標方式

公開招標

決標方式

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

新增公告傳輸次數

1

公告日

114/04/10

是否訂有底價

會員專用  

領投開標

是否提供電子領標

機關文件費(機關實收)
0元
系統使用費
20元
文件代收費
0元
總計
20元
是否提供現場領標:

是否提供電子投標

截止投標

114/04/22 17:00

收受投標文件地點

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秘書室

開標時間

114/04/23 14:00

開標地點

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2樓秘書室會議室

是否須繳納押標金

是,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:3,800,000.-

其他

履約地點

桃園市(非原住民地區)

履約期限

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,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內竣工。

廠商資格摘要

會員專用  

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

會員專用  

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

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: 【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】 1.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