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快速搞懂政府標案招標流程
•2025年3月2日
摘要
本篇文章將說明政府標案的招標方式、與招標流程,幫助你快速掌握關鍵資訊。
返回文章列表政府標案與招標流程
政府機關在進行工程、財務或勞務等採購時,為確保品質優良、價格合理,並避免圖利特定廠商,當採購金額達到一定標準(通常為 10 萬元以上),必須依法進行招標作業,邀請廠商投標,並提出相關文件爭取合約。
依據《政府採購法》,招標方式可分為以下三種:
- 公開招標:開放所有符合條件的廠商參與競標。
- 選擇性招標:先審查廠商資格,再邀請合格者投標。
- 限制性招標:不經公告,由機關直接邀請特定廠商比價或議價。
接下來,將介紹這三種類型的招標方式、流程、以及您投標時的考量。
招標方式一、公開招標
作業流程:
- 公告招標:政府機關對外發布招標資訊,所有符合資格的廠商均可投標。
- 投標與開標:廠商提交投標文件,機關審查資格與標案內容。
- 評選與決標:機關會依資格、規格與價格決定得標者,並簽訂合約。
您的投標考量:
- 最容易切入。
- 當投標廠商過多時,競爭性強,必須充分評估成本、預算、預判底價、精準決定投標價格。
- 招標與決標時間較短。
招標方式二、選擇性招標
作業流程:
- 公告資格條件:政府機關先以公告方式,公告廠商資格條件。
- 資格審查:機關審查廠商資格,篩選符合條件的廠商。
- 邀請合格廠商投標:再邀請符合資格的廠商,進行投標、開標與決標。
您的投標考量:
- 選擇性招標因先過濾廠商資格,所以需要考量自身投標資格。
- 最好先查閱往年的投標廠商,確認您的競爭優勢。
- 增加資格審查程序,招標時間較長。
- 競爭較少,相對也較有爭議。
招標方式三、限制性招標
作業流程:
- 政府機關依需求,不經公告,直接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,或僅邀請一家廠商議價。
- 因為機關可以直接指定廠商進行議價或比價,容易發生弊端,所以政府採購法會嚴格限制參與條件。基本上,只有當採購案無法用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的方式辦理時,才能使用限制性招標。
- 審核與決標:政府機關評估標案條件,確認採購決策。
您的投標考量:
- 通常是例如緊急採購、特定技術需求,或僅有單一供應商可提供的情況。因此您要確定您能夠提供,才能順利履約。
- 無法透過公開或選擇性招標進行的採購。
政府標案招標流程圖
為了更直觀了解不同招標類型的流程,以下是標案流程圖:
- 公開招標: 公告 → 開標 → 評選 → 決標
- 選擇性招標: 資格公告 → 資格審查 → 邀請投標 → 開標與決標
- 限制性招標: 直接邀請廠商 → 比價/議價 → 決標